投资约700亿元!云南省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建设方案出炉

应用介绍

日前

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云南省能源局印发
《云南省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建设方案》
立足云南资源禀赋
加快新能源资源开发
提高云南能源安全保障水平
支撑经济社会发展

纳入方案项目共154个
装机容量1579.17万千瓦
投资约700亿元
项目全部建成后
年发电量近200亿千瓦时
相当于节约标煤600万吨
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700万吨

通知如下👇👇👇



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云南省能源局
关于印发云南省2023年
第一批新能源建设方案的通知

各州(市)人民政府,省直有关部门: 

  为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,全面实施“3815”战略发展目标,持续提高我省能源安全保障水平,支撑经济社会发展,现将《云南省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》予以印发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云南省能源局
2023年6月13日


一起
来看看建设方案吧👇👇


云南省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方案
  根据《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行为加快光伏发电发展的通知》(云发改能源〔2023〕264号,以下简称“264号文”)要求,为加快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,实现尽快投产并网发电,特制定本方案。

  一、总体要求

  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,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新划定的“三区三线”,不占用基本农田,不涉及生态红线,贯彻落实国家、省用林用地政策要求,推动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。围绕年度建设和投产目标,强化源网协同,电源企业、电网企业加强沟通对接,加快新能源项目本体与接网工程开工并同步建成投产。

  二、工作目标

  为确保实现2023年新开工新能源1500万千瓦、投产并网新能源项目装机1500万千瓦的目标,纳入云南省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年度建设方案实施的项目共154个,装机1579.17万千瓦(详见附件)。

  三、工作要求

  (一)加快推进资源配置。州(市)要按照本批次项目清单,在方案印发后的2个月内,组织编制开发方案,并按要求报送省级相关部门审核,审核同意后加快完成资源配置。项目业主确定后,加快签订投资开发协议,并于1个月内到属地办理备案手续。对于本方案印发前已签订投资开发协议的项目,按“264号文”有关规定,若有内容缺失的,由州(市)人民政府与项目业主协商签订补充条款。

  (二)深入开展前期工作。项目业主深入开展前期工作,严格按照上报核查时所提供的项目矢量文件范围,认真开展项目选址工作,不得擅自扩大用地范围,用地选址要避让基本农田、生态保护红线等敏感因素,及时办理征地或租赁等用地手续。发展改革、能源、自然资源、生态环境、林草、水利、文物等部门要加强协调,缩短行政审批时间,做好项目要件报批的协调服务和督促指导。州(市)谋划后续新能源项目,需提前取得省自然资源厅、林草局意见,方可作为精准规划的成熟项目入库。

  (三)加快项目建设投产。项目业主要按投资开发协议约定的开工时限、投产时限,落实主体责任、完善推进机制,依法合规及时开工建设,并倒排工期计划,加强项目建设管理,加快施工进度,确保按期完成并网投产。项目未按约定开工建设、建成投产的,州(市)人民政府应责令项目业主限期整改,整改期满仍未开工的,按“264号文”有关规定予以回收。

  (四)强化日常调度监管。州(市)能源主管部门落实项目属地监管责任,建立项目“日监测、周调度、月通报”机制,重点调度项目前期手续办理、工程建设进度、投资完成、接网工程进展等情况,采取在线监测、项目调度和现场核查等方式,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检查。各级地方政府不得以资源出让、缴纳保证金诚意金、收益留存、企业援建等名义增加非建设成本。

  附件:云南省2023年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建设清单


可前往云南省能源局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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